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补充推荐2021年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的通知》,现启动我校补充推荐出国教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请于2021年9月14日中午12:00前将系统生成申请表及申报材料交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行政楼320室)。
二、岗位需求
具体要求请登录国家公派出国教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合)www.clecteacher.chinese.cn查询。教师任期一般为2学年(满20个月)。
三、申请条件
1.遵纪守法,为人师表,有团队合作精神。
2.年龄一般在55周岁(含)以下,身心健康。俄、法、德、西、葡、阿等非英语语种专业背景的教师年龄可适当放宽至58周岁(含)。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汉语国际教育、中文、外语教育等人文社科专业背景,以及其他符合岗位特殊需求的专业背景。
4.具有2学年及以上教龄国内大、中、小学校及相关教育机构的教师或有2学年及以上国际中文教师志愿者经历。
5.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含)以上水平,能熟练使用外语。
6.部分岗位须符合岗位具体要求。
四、申报程序
(一)提交材料
1.申请表格采取网上填写,未在网上填写表格的将不予受理。申请人须登录平台进行网上注册。填写后,下载打印纸质表格《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申请表》于2021年9月14日12:00前提交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审核。
2.申报人须提交推荐信一份,如实反映思想品德、教学能力、身心健康状况等情况,由主管校领导签阅加盖学校公章后以密封的形式提交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二)单位审核
学校审核教师提交的申请表,并由主管校领导在“单位审核意见”栏内签署意见、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
五、全部申请过程节点和确认信息均通过注册邮箱和平台通知,请申请者关注相关信息,保持手机畅通。
联系人:赵茜
联系电话:81530021,15091839761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21年8月21日